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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词征稿] 【22.04.28】“印象靖远”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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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3-28 18:56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天之缘 于 2022-3-28 18:59 编辑

靖远鹿鸣诗社 2022-03-28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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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印象靖远”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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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象靖远

靖远县历史悠久,人杰地灵,是西部历史文化名城和甘肃省文化大县。黄河贯穿全境,素有“金城锁钥”“塞上江南”“黄河明珠”之美誉。境内汇集了黄河文化、丝路文化、农耕文化、民俗文化和红色文化等多元文化,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。
靖远县也是农业大县,作为甘肃重要的蔬菜、畜禽、林果生产基地,拥有“靖远枸杞”“小口大枣”“靖远羊羔肉”“靖远黑瓜子”“大庙香水梨”“靖远旱砂西瓜”“靖远文冠果油”七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。
盛世欣逢,文事其兴。为了增强文化自信,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充分展现中华诗词文化魅力,彰显靖远历史人文和山川形胜,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,经靖远鹿鸣诗社和有关社团、企业广泛协调,达成共识,决定共同举办“印象靖远”全国征诗大赛活动。



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白银市诗词楹联家协会  靖远鹿鸣诗社
承办单位:甘肃润前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
协办单位:靖远花之林饮食文化公司

总 负 责:张国仓 许继宏 许晓兰 刘展 张正聪
组委会主任:徐晓鸥
组委会副主任:党玉升 金发明 许可新

评委会主任
成文生(甘肃省诗词学会会长)
廖海洋(甘肃省诗歌创作研究会副会长、甘肃省楹联学会副会长)

评委会副主任
万全琳(甘肃省楹联学会副会长、白银市诗词楹联家协会主席)

评委会委员
张永选(靖远鹿鸣诗社副社长)
李  晓(靖远鹿鸣诗社副社长)
林杨文(靖远鹿鸣诗社副社长)



征稿主题

    本次征集作品以“山水人文、印象靖远”为主题,围绕靖远古八景、靖远七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以及靖远独具特色的黄河文化、丝路文化、红色文化、饮食文化、民俗文化、农耕文化等题材进行创作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典雅有诗意,弘扬主旋律,传递正能量,着力为靖远县的精品文旅项目和新兴产业注入新的时代元素。
注:相关资料可从网络和其它渠道自行查阅。



征稿要求

一、本次参赛作品仅限格律诗词(包括排律)。不包括古风、自度曲(词牌)、楹联及新诗等作品。

二、参赛作品应符合格律要求,新旧韵不限,但同一作品不能混用(新韵需标明)。用典、专有名词等自行注释、以简为要,词之变格请注明出处。

三、参赛作品须是个人原创,未公开发表(包括新媒体、自媒体、国内外出版物及全国各地内刊),文责自负,严禁篡改抄袭。如有违反,一经查实,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
四、每人选择不同题材的作品投稿,共计不超过三首。限投一次,多次投稿无效。

五、评委会和大赛组委会人员不允许参赛,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。

六、参赛者需提供真实姓名、简介(50字以内)、详细通讯地址和电话。

七、各位参赛者请关注靖远鹿鸣诗社公众号,及时了解和掌握大赛事项及最新信息等。



征稿对象

面向全国诗词创作者、爱好者。



征稿时间

2022年3月28日——2022年4月28日。



投稿方式

本次大赛限电子邮箱投稿,不接收纸质投稿。

收稿电子邮箱:505083926@qq.com

注意:
发送电子文稿邮件时请在“主题”框内标明“印象靖远”全国诗词大赛字样;“正文”框内直接输入作品内容,不要添加附件发送。



奖项设置

一等奖3名,颁发获奖证书,奖金各1000元;

二等奖6名,颁发获奖证书,奖金各500元;

三等奖15名,颁发获奖证书,奖金各200元;

优秀奖30名,颁发获奖证书,奖金各100元。

注:
如同一作者不同作品同时获奖的,仅取其最高奖颁发



评选工作

本次大赛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评选分初评、复评、终评三个阶段。终评结果公示公布后,在严格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实行的疫情防控条例的前提下,将视条件择机进行线下或网上颁奖。



其它事项

一、本次大赛由靖远花之林饮食文化公司独家赞助。
二、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,所有投稿者均视为认可上述要求后投稿。主办方对本次所有入围作品有出版、雕刻、书写、悬挂、改编、宣传等权利,作者享有永久署名权,除奖金外不再另支付稿酬。
三、获奖作品将汇集、整理录入《鹿鸣诗词集》,获奖者每人赠阅一册,并在靖远鹿鸣诗社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择优发表。
四、大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。未尽事宜,由本次大赛主办方负责解释。联系电话:15339435091

“印象靖远”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
2022年3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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